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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01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庆妇字〔201623

关于2016年度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

根据市妇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现将《安徽省安庆市2015年妇女创业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

去年底,省第三方考核组考核了市妇联项目工作,并抽查了望江县、宜秀区妇联项目工作,省“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我市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十分中肯,所提问题有些是个性问题,但更多的是共性问题,值得各地深思和借鉴。

各县(市、区)妇联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近年来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特别要对照省“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查找各自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确保在今年的项目绩效评价考核中避免出现同样问题。

目前,各县(市、区)正在组织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是全年项目工作顺利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今年项目工作更好地开展,现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再强调如下:

一要与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项目点的选择,要优先考虑各地建档立卡的贫困村。项目中妇女创业就业培训计划,要与当地的种养殖业、特色农业等相对应,与扶贫工作中妇女创业就业和实用技能培训计划相衔接,特别要加大对贫困妇女的培训力度,为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助力。

二要紧扣“扶持创业就业”主题。各级基层妇联要认真学习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的“三个文件”(《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吃透文件精神,无论是申报“徽姑娘农家乐”、“徽姑娘专业合作社”项目,还是申报“美丽家园”行动、“妇女之家”等项目,项目申报书中资金使用要遵守省《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范围(不得用于购买电脑、投影仪等,也不得用于购买草坪、景观树等),要突出“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带动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创业增收”这个主题,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要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各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注意,项目申报书中设计的项目实施内容和预期成效要切实可行,并紧扣省《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不过低也不过高。过低,达不到资金使用效益;过高,则可能因完不成任务在考核中被扣分。

 四要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各县(市、区)妇联要把好项目资金使用审核关,并主动协调财政部门,积极推动建立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审核制度。

 

附件:安徽省安庆市2015年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41

 

 

 

 

 

 

 

 

 

 

 

 

 

附件

 

 

 

安徽省安庆市2015年妇女

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众华会皖审字[2015]329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中国·合肥

 


 

 

关于安徽省安庆市2015年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华会皖审字[2015]329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我们受委托,于20151217日~20151219日对安徽省安庆市(以下简称“该市”)2015年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我们的检查和评价是依据《关于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财行[2014]262号)、《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14]887号)及《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财行[2014]987号)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检查和评价采取审阅项目文件、查阅账簿凭证、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认真仔细地对该市2015年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资金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庆市“2015年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203万元,市财政局于2015331日下达各县(市、区)项目资金。2015年安庆市立项扶持10个县(市、区)六大类32个项目,其中:“徽姑娘农家乐”项目8个,项目资金56万元,每个项目安排资金7万元;“女子专业合作社”项目5个,项目资金35万元,每个项目安排资金7万元;“皖嫂家政服务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资金7万元;“美丽家园行动”项目4个,项目资金24万元,每个项目安排资金6万元;“妇女之家”项目11个,项目资金66万元,每个项目安排资金6万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3个,项目资金15万元,每个项目安排资金5万元。

本次评价过程中抽查了安庆市妇联、望江县妇联和宜秀区妇联实施的8个项目,涉及项目资金51万元,其中:1、望江县17万元,主要实施“妇女之家”项目2个,项目资金12万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1个,项目资金5万元。2、宜秀区27万元,主要实施“徽姑娘农家乐”项目3个,项目资金21万元;“美丽家园行动”项目1个,项目资金6万元3、安庆市妇联实施皖嫂家政服务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7万元。截至考评日,上述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建立了项目领导机制、项目责任机制、项目运行机制、项目考核机制、项目宣传机制。市妇联与市财政局组织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妇联主席为组长,市财政局分管局长、市妇联各副主席为副组长,两家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一名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工作协调和推进。各县(市、区)妇联及项目点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项目运行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各个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严格管理,建立“五个统一”项目实施责任机制。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申报条件、实施内容等,细化项目工作进度和日程安排。充分利用下基层的机会,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推动项目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全方位刊载报道项目的实施背景、重要意义、内容标准、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及时反映项目推进动态。

(二)规范组织方式明确市、县两级各自职责,市级对项目的规范性负责。县(区)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具体实施负责。在项目选点上,强调“四个好”(领导认识好、工作基础好、经济实力好、村(社区)妇干素质好)的标准筛选立项,对申报项目的各村(社区)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科学论证,会商确定具体实施项目点,确保所选项目点能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三)全程监管。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制度,侧重日常指导和现场管理,及时了解、帮助解决各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市妇联先后多次召开各项工作座谈会、部署会和推进会。

(四)采取第三方评审,运用变优劣均等为奖优罚劣的方式。安庆市2015年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评审组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从组织建设、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各类项目逐一进行评价,形成各县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考评结果影响下一年度县区项目分配比例或申报资格。

三、2015年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987号)要求,根据该市妇联及财政部门提供的项目资料,结合抽查的望江县和宜秀区项目实施情况,对照省对市级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的评分标准,我们对该市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在组织实施、组织管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保障、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违规违纪行为等考核量化指标进行认真的核查评价。绩效评价得分为8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 8分。

1、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该市根据《关于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财行[2014]262号)的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安庆市妇女联合会、市财政局共同下发庆妇字【201511号文的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程序规范,此项评价得分4分。

2、项目备案上报情况(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该市将经专家评审确定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财政厅及省妇联进行备案,此项评价得分4分。

(二)组织管理情况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7分。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情况(满分5分,评价得分 5分)。

该市制订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分类项目评价量化指标;建立了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此项评价得分5分。

2、项目申报管理情况(满分5分,评价得分2分)。

该市成立了以市妇联主席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局、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均为专家组成员,对项目整体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会议记录的讨论内容,未形成单个项目的评审意见,专家论证不够充分。抽查的宜秀区美丽家园项目、望江县的妇女之家项目立项不够合理,实际实施内容欠规范,扣3分,不得分。

项目确定后,该市在各县市妇女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及时批复。此项评价得分2分。

(三)资金项目管理情况指标满分24分,评价得分18分。

1、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省转移支付资金于2015227日下达后,该市财政部门于2015331日将资金拨付至各项目县(区),在一个月内拨付,考评得10分。

2、整合资金(满分6分,评价得分4分)。

该市提供整合资金133.22万元用于支持妇女创业、美丽家园行动、女子专业合作社项目占省转移支付资金203万元的66%,考评得4分;整合妇联部门资金25.84万元,未达30%,考评不得分;未整合其他部门资金,考评不得分。此项评价得分4分。

3、机制创新(满分4分,评价得分0分)。

无创新举措,考评扣2分;抽查的宜秀区美丽家园项目、望江县妇女之家项目未推进县级报账制,考评扣2分。此项评价不得分。

4、项目管理(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市级妇联会同财政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制度、办法加强项目督查,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检查活动5次以上。此项评价得分4分。

(四)组织保障情况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1、组织协调机制(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该市为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妇联成立了议事协调小组且有部门负责人参加。此项评价得分2分。

2、与部门密切配合(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与妇联部门密切配合,反映良好。此项评价得分2分。

3、政策信息宣传(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抽查项目区的项目点均设立了固定宣传牌,在安徽省妇女联合会网上发表了10篇以上信息。此项评价得分2分。

4、总结报送(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该市项目总结、基础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及时准确报送。此项评价得分2分。

(五)项目完成情况指标满分25分,评价得分25分。

1、完成进度(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

根据抽查的项目区项目现场情况,项目区项目已全部完工。此项评价得分20分。

2、检查验收(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项目完成后由各县(区)进行自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市妇联组织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并形成县(区)绩效评价报告。此项评价得分5分。

(六)项目实施效果情况指标满分25分,评价得分 21分。

1、经济效益(满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根据抽查望江县和宜秀区的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区内妇女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产业发展规模也有所提高,但抽查的望江县妇女之家项目存在购买投影仪,宜秀区罗岭镇小龙山社区美丽家园行动项目存在购买景观树,系购买红叶石楠、紫薇、桂花、四季青、草坪。以上项目实施内容不符合《关于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财行[2014]262号)第二款第4条关于“美丽家园行动”实施内容的要求,经济效益不够明显,考评扣2分,此项评价得分8分。

2、社会效益(满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徽姑娘农家乐、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后提高了项目区内妇女就业以及留守儿童服务水平,但抽查宜秀区美丽家园项目、望江县妇女之家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条件有偏差,发挥的社会效益不够明显,扣2分,得8分。

3、其他效益(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其他效益明显、群众满意。此项评价得分5分。

(七)违纪违规行为(-20分)

无。

四、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抽查项目县(市、区)的美丽家园行动项目、妇女之家项目未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本次抽查宜秀区和望江县美丽家园行动项目、妇女之家项目资金均由区/县财政局拨付至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不符合《关于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财行[2014]262号)第五款“其他有关要求”规定:建立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审核制度,强化资金监管。

建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

    2、“美丽家园行动”项目申报及实施内容不规范。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抽查了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小龙山社区”美丽家园行动项目,项目资金7万元,实施内容主要为购买垃圾桶支出1200元、环境整治支出8000元、村庄绿化开支(购买红叶石楠、紫薇、桂花、四季青、草坪款)40000元、开展绿色家庭表彰活动(购买奖品、荣誉证书、奖励特色家庭50户)支出5670元,制作项目宣传栏、展牌、展板等21500元、购低碳环保宣传手册310元、文化墙绘画及标语13450元、培训费开支3610元。

资金支持内容不符合《关于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财行[2014]262号)第二款“资金支持内容及条件”第4条“美丽家园行动”规定:主要扶持一定规模编制、种养殖、来料加工等巾帼农(林)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增收。

建议“美丽家园行动”项目合理立项,按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以提高特色产业带动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专家组评审工作不够严谨。项目评审阶段,安庆市妇联与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了项目评审专家组,就全市的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会议记录的讨论内容,但未反映出每个项目论证过程,未形成单个项目的评审意见,专家论证不够充分,

建议项目评审专家组在进行项目评审过程中,严格把控评审关,论证充分,就每个项目出具具体的评审结论。

4、部分“妇女之家”项目立项不够合理、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抽查了望江县“杨湾镇曾墩社区”和“ 高士镇童岭村”,项目资金12万元,每个项目6万元。项目中开展慰问贫困大学生妇女儿童、表彰特色家庭评比、感恩母亲节活动、培训纪念品等开支占项目资金比重约50%,上述实施内容主要为村文化活动建设及妇联日常慰问工作,资金支持内容不符合《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14]887号)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六条规定:“重点支持以下环节:1、支持妇女创业就业能力提高。2、支持妇女拓宽创业就业渠道。3、支持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搭建。4、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创业增收。

建议“妇女之家”项目合理立项,按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以支持妇女创业就业能力提高和拓宽就业渠道。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该市的绩效评价结果是基于对该市项目基础工作检查及抽查宜秀区和望江县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的。

 

附件:省对市级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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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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