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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调研
发布日期: 2018-10-30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31日起施行,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法律。

一、安庆市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基本情况

两年来,安庆市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普法规划之中,积极探索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模式,以构筑反家暴维权网络为重点,以引导教育妇女提高自身维权能力为根本、以推进家庭暴力社会综合防治为抓手,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家暴干预机制,构筑了“政府领导、妇联倡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反家暴工作社会化格局。

(一)齐抓共管,夯实反家暴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市妇联联合市政法委、人民法院等12家单位联合建立安庆市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安庆市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家庭暴力突出矛盾及典型案件及时化解和解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时调整了市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增强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协作,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建立法律维权网络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能,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提供强力支持。公检法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全市公安系统设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9个,建立遍布城乡 “家暴110”报警点162个。市妇联联合制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市县两级人民法院都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市妇联与司法局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全市各乡镇(街道)妇联与司法所合作,建立乡镇(街道)妇女维权服务站(中心)127个,社区(村)妇女维权服务点1228个。

三是建立健全妇联系统信访维权服务网络。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建立了四级信访网络,市县两极妇联开通“12338维权热线”7条,通过12338 妇女维权热线或现场接待的方式,及时做好妇女群众的释疑解惑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500多名来电来访妇女解决合理诉求,协调处理妇女反映的各种问题,引导她们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实施反家暴的良好氛围

《反家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把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多种方式、各种渠道、不同时点,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呼吁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依托多种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各级妇联网站、官方微信、微信群、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社区橱窗、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使反家暴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加强《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宣传,市妇联精心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预防家庭暴力  促进家庭和谐》宣传单各1万份,发放到千家万户,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二是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为进一步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相结合,围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抓住3.8维权月、5.15国际家庭日、6.1儿童节、11.25反家暴日、12.4宪法日等时间段和节点,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和市广播电视台举办反家庭暴力法专题法治讲座,并在安庆电视台《周日公开课》栏目播出。依托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视上网”平台,各级妇联积极组织25107名女党员和妇女群众收看《反家庭暴力法》。

    三是开展反家暴工作培训。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之后,市县妇联先后组织妇联干部、基层民警法官、司法所长以及与反家暴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反家暴法讲座和培训,并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的发放及如何进行家庭暴力个案处理进行专题培训。近2年来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主题宣传活动248次,举办培训班184次,受益妇女近5万人。

四是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针对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注重把预防与消除暴力行为与各类家庭创建结合起来,以家庭为阵地,增强宣传实效。与市综治办联合开展“平安家庭”示范标兵户评比表彰活动,将“家庭成员坦诚相待,相互信任和关爱,无家庭暴力”作为评选条件之一,带动全市更多的家庭积极投身“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以小家的平安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十百千”工程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广泛开展“优良家风征集评选”和“家风宣讲走基层”活动,以巡讲交流、故事分享、网络专题展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最美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农家”和“好婆婆好媳妇”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引导广大家庭弘扬传统家庭美德,遵纪守法、远离暴力。

(三)多方位援助,加强反家暴救助服务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联合市司法局长期开展困境妇女法律援助,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协助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市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2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件,当事人撤回申请6件,因不符合法定情形驳回4件。太湖县法院接到1例家庭暴力保护令申请,法院经过调查,发现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予以受理。经妇联、法院调解,受害人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夫妻双方和解,从而依法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岳西县冶溪镇西坪村发生一起家庭暴力纠纷,店前派出所冶溪警务室在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店前派出所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对施暴者吴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依法调解了这起家庭暴力纠纷,及时地维护了受害妇女的权益。

二是建立安庆市反家庭暴力临时保护站。主动对接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建立安庆市反家庭暴力临时保护站,为遭受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暂时无处栖身、需要临时保护救助的家庭成员提供临时生活照料和庇护场所,帮助其度过突发困境。为规范临时保护站的正常运行,市妇联还制定了《 安庆市反家庭暴力临时保护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

三是抓好维权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基层妇干、维权律师志愿服务团、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等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维权能力。组建安庆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选拔推荐25名妇联系统干部任人民陪审员,组织305名各行各业人员担任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教育方面的优势。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培训,联合市司法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治课堂讲座。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安庆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维权律师通过现场、电话、手机等形式免费为妇女解答涉及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为500多名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市各乡镇(街道)妇联与司法所合作,建立维权服务站(中心)127个。

四是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通知》,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工作。在县以上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业机构。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调解工作室等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婚姻家庭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及时排查和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有效避免矛盾升级激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妇联信访统计数据表明: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占信访总量的71.7%,其中家庭暴力信访件占33.8%,呈逐年上升趋势,施暴手段多样化,伤害程度严重,社会后果严重。其主要原因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机制作用发挥有待提高。一个家暴案件往往涉及报警、求助、就医、伤情鉴定、庇护、人身安全保护、法律援助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反家庭暴力法》对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有所明确,但是比较原则化、笼统,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的工作机制没有得到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制度缺乏具体流程、内容、法律责任等规定。

(二)妇联维权抓手不多。一是对无固定职业的施暴者调解困难。无固定职业的施暴者一方面文化素质低,另一方面没有来自单位的压力和约束,对于妇联的调解不屑一顾,妇联上门调节见不到人。二是难取证导致调解困难。夫妻间的家暴发生在两人之间,导致受害人举证负担过重,调解中常常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调解方难以认定事实。三是反复性家暴案件调解困难。妇联在维权中经常接待一些“回头客”,即反复无常的家暴案件,形成恶性循环,对这种案件的调解常常让人束手无策

(三)警方干预有待改进。警察对家庭暴力案件介入与处理程序不够细化和清晰,缺乏针对家暴的信息收集和统计系统。一些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重,警力不足,对反家暴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家庭暴力告诫书基本没有发出过。

(四)维权意识有待加强。家庭暴力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的妇女自己无住房、无独立稳定的经济收入,又易受施暴者威胁,只能隐忍凑合,导致无法有效根治家暴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一)突出法律宣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结合,与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舆论宣传,加强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和维护《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弱者权益。切实贯彻《反家庭暴力法》,加大法律救助和司法保护,严打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严惩家庭暴力者;完善庇护机构,形成庇护、社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一体化庇护模式。

(三)健全多元机制,完善家事审判策略。一是设立家事审判制度,强化法院在必要情形下的职权调查,合理运用多元机制,完善家事调解,妥善处理家暴案件;二是关注家暴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影响;三是建立家庭暴力信息互通机制,实行联动管理。

(四)提高妇女素质,增强妇女维权能力。要提高妇女地位就要提高妇女素质。要大力开展妇女教育,广泛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全面提高妇女的思想文化素质,增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018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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