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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庆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0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妇联、机关各部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精神,市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庆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妇联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224月20日 

 

安庆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妇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安庆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妇联事业发展和妇联改革任务,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安庆打造“五大宜城”,挺进百强城市贡献巾帼力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妇联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促进男女平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妇联组织守法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妇女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妇联工作的各个方面。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保障妇女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积极回应妇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有效推动解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开展深入系统的理论教育和务实管用的专业化能力培训。充分运用妇联系统新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妇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结合“12.4”国家宪法、“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妇联干部和城乡妇女群众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宣传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宣传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宣传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宣传好民法典关于家庭家风建设、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婚姻家庭关系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规定。开展“妇联干部讲法”主题活动,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进妇女群众、走进广大家庭。

(三)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妇联干部的法治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责任。持续宣传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切实加强反家暴经常性工作。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刑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节点普法维权宣传,“三八”节期间,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和反家暴宣传;在就业季,开展防止就业性别歧视宣传;6、7月份,开展防治性骚扰宣传;寒暑假期间,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等宣传。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和依法治理的法律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妇联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学习掌握党内法规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结合社会治理重点任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等与妇女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妇女儿童法治素养

1.提高妇联干部法治素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切实提高各级妇联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妇联改革和发展妇联事业的能力。加强各级妇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建立妇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并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中。要特别注重基层妇联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参与村务管理、组织妇女发展、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的能力。加强对妇联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2.提高妇女群众法治素养。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妇女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妇女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把提升妇女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引领妇女群众投入到法治乡村(社区)、乡村振兴建设中,积极参与议事协商、矛盾纠纷化解志愿服务等,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用法习惯。

3.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深化家庭亲子主题实践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品德教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等相融合。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性侵害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推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完善体系、构建合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纳入全市法治建设体系。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门,构建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妇联组织互相配合、高效协调的工作体系,通过完善妇女维权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妇联系统各类维权窗口作用,把普法融入维权服务,在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接待来信来访、开展关爱帮扶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努力把法律服务的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

2.融入立法过程和维权服务。在参与立法、修法时,通过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组织专题调研、动员妇女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宣传立法、修法的意义、目的和保护群众权益的内容。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典型宣传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评选、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其成为妇联普法的公开课。

(三)创新模式、打造亮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活动。深化“建设法治安庆•巾帼在行动”“三八”妇女维权月等活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 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内涵, 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的基本内容。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 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2.打造妇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妇女维权站点、妇女法律服务中心、社区家长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的作用,因地制宜拓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发动各地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品,发挥巾帼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培育具有妇联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品牌,将法律知识与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深化媒体融合发展中,建设具有妇联特色的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妇联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席任组长,分管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妇女发展和权益部,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妇联要把推进守法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立足职能,结合实际,谋划好本级妇联“八五”普法工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为基层妇联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切实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和服务。

3.加强评估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照统一要求开展普法工作综合评估。各级妇联要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及时上报。通过推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典型、推荐参评全国、省普法工作先进等方式表扬和鼓励先进,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省妇联的要求,将适时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逐级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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