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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23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13年“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精神和省妇联关于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妇联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在全市范围开展以“倡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共同构筑家庭拒腐防线为重点,通过广泛开展“廉内助”、“廉洁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思想,营造以德治家、以廉养家的家庭廉政文化氛围。各县(市、区)妇联、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要结合实际,在今年8月底前至少要培育成熟并上报12个“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市妇联将适时予以表彰,同时择优向市纪委推报表彰。

二、创建标准

“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要达到“五有”标准:

1、有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以妇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廉政文化家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督促“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开展。

2、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制定本单位党员干部家庭助廉教育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3、有经常性的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家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如举办“廉内助”学习班,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报告会,组织参观廉勤事迹展、警示教育基地等。

4、有家庭助廉典型。开展创建“廉洁家庭”、评选表彰“廉内助”活动、树立一批“廉洁家庭”、“廉内助”典型,培植、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5、有一批家庭助廉读物。通过给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赠阅廉政书刊,征集治家格言,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家庭廉情通报会等,保证家庭助廉活动经常有效。 

    三、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妇联、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要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进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继续实行由妇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

    2.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在开展“廉内助”、“廉洁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家庭参与创建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家庭中全面营造温馨和谐、清正廉洁的家庭氛围。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要积极参与、统筹协调,要结合新形势下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积极探索活动开展的有效形式,扎实有效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4、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以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培植和树立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以点带面,迅速推广,以此来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全面开展。

各地在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报送市妇联宣传部,市妇联将在安庆妇女网、《安庆妇女》简报择优刊登。

附件:安庆市2013年“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申报表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22

附件:

安庆市2013年“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申报表

示范点名称

详细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

 

申报单位

 

(盖  章)

                                           

市妇联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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