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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2-20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庆妇字〔2017〕4 

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

   

各县(市、区)妇联,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广大妇女在打造“四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中发挥积极作用,经研究,市妇联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女性相对集中的岗组中开展以“岗位建新功,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同时推出一批巾帼建功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女性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引导广大女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激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勤奋实干、建功立业、岗位成才,展现广大女性奋发向上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为推动安庆经济社会发展,塑造行业形象贡献一份力量。   

二、创建时间:2017年2月-11月

三、创建范围:全市各行业中女性比较集中的岗组。岗组女性须占该岗组总人数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岗组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四、创建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全体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 “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4、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熟练掌握本岗位技能,创造一流业绩,展现巾帼风采,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五、创建流程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创建的程序进行。

(一)书面申报。3月初,创建岗组填写《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1)报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

(二)资格审查。3月中旬,各单位和县(市、区)妇联对本行业、本区域内的申报岗组进行资格审查,3月底前将审查汇总名单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妇联备案。

(三)创建活动。4月至9月,创建单位在所属单位和各级妇联的指导下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创建工作重点落实“六个一”:

1.制定一个计划。结合创建岗组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

2.召开一次动员会。使整个创建岗组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参与创建的要求和步骤。

3.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激发创建岗组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

4.开辟一块宣传阵地。在工作场所放置“争创市级巾帼文明岗”标牌。以设立固定宣传牌(栏)、墙报、专题展览等形式及时宣传本行业、本领域中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花絮及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5.做好一本台帐。记录好创建过程,做好台帐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6.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在创建活动结束的时候,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四)考核验收。10月初,所属单位和县(市、区)妇联对创建岗组开展检查评比,同时,推荐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每个县(市、区)妇联原则上推荐1-3个岗组、1-2名标兵各行业推荐1-2个岗组1名标兵。10月20日前将《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3)、《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4)报送市妇联。11月,市妇联对创建岗组进行考核验收,按《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评选出市级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

(五)命名及表彰。2018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将对正式通过审核的创建岗组和标兵进行命名和表彰,并作为全国、省级巾帼文明岗、标兵推荐和评选依据。

六、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重在建设、贵在创新。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内女职工的新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并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形成领导重视、女职工欢迎、行业内普受益的良好局面。

2.扩大宣传,树立典型。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岗组积极踊跃参加,营造女职工人人争当巾帼建功标兵的氛围;要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注意和推广活动中的新经验、好做法。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单位和县(市、区)妇联要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创建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激发妇女创新创造活力,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促进全体员工团结协作,提高工作绩效,创造出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七、联系方式

阎梅云  安庆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话:0556-5346391  13966644649

 箱:ahaqflfzb@163.com(注:安徽安庆妇联发展部邮箱)

附件:1.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3.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4.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

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岗位名称

通讯地址

岗位人数

其中女职工人数

女性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

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考核评分标准

评 分 内 容

基本分

得分

组织

建设

15分

1、岗位机构健全,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

5分

2、领导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之中,统一部署,每年至少1次听取专题汇报。

5分

3、单位为创岗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5分

制度

建设

10分

4、有创岗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措施、工作总结、活动信息等。

6分

5、落实激励措施,对文明岗的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机制,与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挂钩。

4分

创建

氛围

25分

6、召开一次动员会,使整个创建岗组的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参与创建的要求、步骤和目标等内容。岗位成员创建知晓率达到100%。

8分

7、创岗氛围浓厚,按照“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的要求,在服务窗口或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创岗标识、创岗守则、服务承诺、创岗成员亮相台、意见箱(薄)、监督电话等。

5分

8、服务场所环境优美,服务设施摆设整洁、美观、便民。

3分

9、创岗成员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穿着得体、态度温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分

10、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一站式”、绿色通道、首问负责制等优质服务。

5分

创建

活动

20分

11、按照“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服务竞赛等提高岗位人员综合素质的活动,鼓励引导岗员积极参与各类竞技活动。

5分

12、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开展诚信服务、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岗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5分

13、经常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学习交流活动,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

5分

14、积极围绕单位工作重心献计献策,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本单位文明建设。

5分

活动

管理

18分

15、开辟一块宣传阵地。以设立固定宣传牌(栏)、墙报、专题展览或PPT等形式及时宣传巾帼文明岗创建花絮及成果,提升创建水准,反映创建成效。

6分

16、创岗档案健全,归类有序。

6分

17、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在创建活动结束的时候,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6分

创建

成效

12分

18、岗位成员显著成长、成才,创岗单位社会效益显著,培育一批女性岗位明星、技能标兵和优秀典型,营造活力迸发、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3分

19、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方法明显改善,工作创新性在系统内得到广泛认可和积极推广,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分

20、服务优质、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业务无重大差错,无有效投诉。

3分

21、便民服务措施,创新服务项目,受到公众好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3分

岗及岗员在本系统、本行业各项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并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力。(每取得一项市级优秀加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在创建中开展有关活动的信息,在市妇联网刊登。(每一条得0.5分)。

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新闻媒体宣传表扬或报道的。(一次市级报道得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自然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低于60%;

2、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无女性;

3、除专业市场等特殊岗位外,岗组成员少于3人的集体。

管理工作

4、岗员或集体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5、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6、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情况属实;

7、在文明单位评比、行风检查中不合格的;

8、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①听,听取申报单位创岗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

②看,实地考察创岗氛围、档案管理、服务质量、现场秩序等情况;

③查,调查了解申报单位服务对象对创建成效的评价,查看相关资料等;

④议,考评小组根据各项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议。

总分

附件3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通讯地址

岗位人数

其中女职工人数

女性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    务

单位地址

邮    编

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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