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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3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庆妇字〔2016〕51

关于对市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进行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

2012年以来,市妇联连续4年在全市开展了“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评工作,先后命名表彰了130个市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进一步推动“妇女之家”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拓展建“家”领域、深化服务内涵、提升工作水平,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市妇联拟于近期以自查和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对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初步定于9月中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两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6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对照督查内容对市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逐一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措施,整改提高,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2.市妇联抽查阶段(2016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重点

(一)建“家”情况: 是否统一名称、统一标识,是否有统一上墙的展示牌;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室内外活动和培训场所、有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有定期向妇女儿童开放的图书阅览室;维权服务站是否与妇女之家同步建立;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二)管“家”情况:是否有专(兼)职管理员,是否建立健全管理、议事、学习培训、代表联系群众、信访接待、定期开展活动等各项制度;档案资料、工作台帐是否管理有序。

(三)用“家”情况:是否注重完善妇女之家功能,拓展妇女之家服务范围,在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维权保障、家庭教育、就业服务、组织活动等方面有哪些特色活动、品牌工作,妇女群众的评价等。

三、督导分组

成立三个督导组,均由市妇联分管领导带队。

第一组      长:曹善华(安庆市妇联副主席)

   员:殷惠红(桐城市妇联主席)

吴江兰(怀宁县妇联主席)

严爱莲(潜山县妇联主席)

督查单位: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县。

第二组      长:曹善华(安庆市妇联副主席)

   员:吴  琼(望江县妇联主席)

          王冬初(岳西县妇联主席)

            平(太湖县妇联主席)

督查单位:望江县、岳西县、太湖县。

第三组      长:曹善华(安庆市妇联副主席)

            员:宋小俊(迎江区妇联主席)

                  周友莲(大观区妇联主席)

                  李冬蕊(宜秀区妇联主席)

督查单位: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检查作为总结提升、发现问题、加强管理的一次有利契机,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自查、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于9月30日前上报“妇女之家”建设自查报告(电子版),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情况、采取的支持措施及“妇女之家”建设基本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开展的特色活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等。

3.督查采取查阅工作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走访妇女群众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安排2个市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其中,城市社区1个、农村1个),了解“妇女之家”建设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推进措施和办法。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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