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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5-08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1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妇联关于庆祝201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皖妇明电【20124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各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提出的“面向儿童生动形象地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要求,节日期间,以学习践行雷锋精神为重点,结合区域和单位特色,精心设计组织开展贴近儿童需求、符合儿童特点、适合儿童参与的形式新颖、生动活泼的道德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学雷锋“六个一”活动,引导儿童少年学习传承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培养儿童少年自强不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友爱互助、诚实善良的优良品格。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阅读红色经典、亲子同唱红歌、“红色足迹”生活体验等活动,面向儿童深入开展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学习教育,用党的光辉历程和奋斗精神激励广大少年儿童,为建设美好安庆立志成才、贡献力量。

二、多措并举,着力优化儿童成长环境。节日期间,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安庆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宣传贯彻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儿童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儿童少年优秀典型和为儿童少年办好事实事的各类先进事迹,营造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大对优秀儿童文化产品的创作、扶持和宣传力度,及时推介一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儿童图书报刊、广播影视作品、优秀童谣歌曲等,丰富节日期间的儿童文化市场;要加强对文化市场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管,净化网络内容和荧屏声频、强化网吧管理,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司法、公安等部门要面向儿童和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儿童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传染病的防控以及校车安全工作,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整合资源,切实关爱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单亲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等群体,针对他们在成长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慰问和帮扶活动。节日期间,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坚持做到建好、用好、管好,使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关爱儿童少年志愿服务行动,扩大志愿者服务活动覆盖面。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红十字等公益项目,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特殊、困难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中,切实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鼓励他们自强有为、奋发向上,形成全社会关心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注重从儿童特点和需求出发,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新意、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节日庆祝活动,使儿童少年在参与各类文化活动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愉悦身心、受到教育。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开展与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少年挂钩慰问活动。

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认真组织好节日庆祝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于66日前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5346805

联系邮箱:aqfegw@163.com

联 系 人:余 敏

                  安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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