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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巾帼志愿服务 打造妇联特色品牌
发布日期: 2015-11-10    作者: 安庆市妇联副主席 赵新   访问次数: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近年来,安庆市妇联不断总结全市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新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3月,为进一步发挥骨干力量作用,逐步形成品牌效应,我们成立了全省首个“三八红旗手志愿服务团”,其成员均来自近年市级及以上三八红旗手(集体)。同时,抓住今年全国、全省大力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契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调研,选择了全市7个社区组织座谈交流,把全国、全省规范志愿服务

意见与我市市情、妇联工作以及基层鲜活的经验做法紧密融合,拟草印发了《安庆市“三八红旗手志愿服务团”志愿服务工作意见》, 以点带面,规范推进全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安庆市妇联把我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大家交流分享。

一是明确目标原则

总体目标:即以“三八红旗手志愿服务团”为主体,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发挥三八红旗手(集体)特长,努力拓展服务渠道、创设活动项目、常态开展活动、体现妇联特色,打造服务品牌,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领全市女性积极向上向善,参与志愿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主要原则:即遵循公益、自愿、诚信和公益性服务家庭和社区的原则。遵循公益性原则,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帮助他人、服务社会;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遵循诚信原则,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和管理,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维护志愿服务组织的声誉和形象;遵循服务家庭和社区原则。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依托“妇女之家”,了解服务需求,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

二是完善组织制度

组织机构:即安庆市“三八红旗手志愿服务团”由各县(市、区)志愿者服务团组成,统一名称和标志,分级组建、管理和使用,原则上下一级志愿者不参与上一级志愿者服务团。市妇联组建市直团,面向市直和三区招募志愿者;各县(市、区)分别组建各县(市、区)团,面向本辖区招募志愿者。鼓励具备志愿服务能力的市级及以上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市、县(市、区)妇联组织分别设立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并任命一名团长和若干副团长。志愿者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和项目,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注册、培训、考核;负责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依法接收、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物资;负责建立志愿服务档案,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根据志愿者要求,如实开具志愿服务证明;负责履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职责。

    工作制度:即建立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和退出制度。建立招募注册制度。有意参加志愿者服务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组织,可到所在地妇联组织志愿者管理办公室报名,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合格并批准确认后予以登记注册,颁发志愿者证书。各级妇联组织暨各级志愿服务团统一注册编号说明详见附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巾帼志愿者网上注册信息平台,实现各领域志愿者信息注册系统有机衔接、互联互通。

    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由各级妇联、各团自行组织,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以服务宗旨和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全年各种类型次数不得少于2次,争取全体志愿者每年都要参加一次全员培训,注重加强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通过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立服务记录制度。注册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活动或项目后,应及时向各级妇联、各团申报服务记录。各级妇联、各团根据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志愿服务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负责人、记录人等),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要实行服务记录的异地转移和接续,使志愿者的服务记录不因工作岗位和居住地的变动而失效,把志愿者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若虚假申报服务记录,其累计服务时间清零。

   建立奖励激励制度。依据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时间、质量、效果等情况,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由各级妇联、各团为先进个人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对队伍组建、注册、管理等规范有序,活动常态开展、主题突出、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妇联、各团由市妇联进行表彰,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和申报更高荣誉奖项的依据之一。

建立退出制度。志愿者可以自愿退出。自愿退出者,应经书面申请确认,并办理退出注销手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各级妇联、各团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办理退出注销手续,书面告知本人。即:违反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全年缺席2次以上志愿服务且事先未向管理部门请假报告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受损害的;以志愿者服务单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并损害了服务单位声誉的; 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三是规范活动开展

制定年度计划。要求各团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坚持开展与时代合拍、与大局相连、与需求相应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计划及活动开展情况应及时报各级妇联备案。各团成员除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外,也可在报经批准后参加社区组织的其他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

   统一服务标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要求志愿者个人穿着安庆市“三八红旗手志愿服务团”工作服或佩戴胸牌;开展集体志愿服务活动,还应展示志愿服务团旗帜。通过统一志愿服务标识,逐步在全社会树立妇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形象。 

打造品牌项目。发挥女性优势,结合实际需求,设计接地气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四类主题品牌活动,即:“引领之星”志愿服务,以培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为重点,开展先进事迹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温暖之星”志愿服务,以关注弱势群体,发挥关爱作用为重点,开展扶弱帮困、法律咨询、心理调适、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扶助之星”志愿服务,以关注女性成长,促进创业就业为重点,开展女性人才培训、就业创业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家园之星”志愿服务,以共建美好家园,发挥助力作用为重点,开展节俭养德、低碳环保、文明创建等宣传和主题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常态长效开展四类主题活动,逐步形成志愿服务品牌。

我们将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思路,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计划、统筹协调、骨干培养、资源整合、宣传造势等方面积极探索,继续深化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妇联巾帼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中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敬请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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